一、2024年4月發生的典型事故
內蒙古烏蘭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4·19”較大中毒事故
2024年4月19日,內蒙古烏蘭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煤儲運車間發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經初步調查,1名作業人員在進入管道井(井深約2m)關閉閥門時暈倒,后續有4人下井救援,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初步分析為硫化氫中毒。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
二、歷史上5月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國內事故
石油化工
中石化上海賽科公司“5·12”較大閃爆事故
2018年5月12日,中石化上海賽科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對苯罐進行檢維修作業時發生閃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75-TK-0201內浮頂儲罐的浮盤鋁合金浮箱組件有內漏積液(苯),在拆除浮箱過程中,浮箱內的苯外泄在儲罐底板上且未被及時清理。由于苯易揮發且儲罐內封閉環境無有效通風,易燃的苯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環境,局部濃度達到爆炸極限。罐內作業人員拆除浮箱過程中,使用的非防爆工具及作業過程可能產生的點火能量,遇混合氣體發生爆燃,燃燒產生的高溫又將其他鋁合金浮箱熔融,使浮箱內積存的苯外泄造成持續燃燒。
中石化蘭州石油化工公司“5·29”較大火災事故
2006年5月29日,甘肅蘭州中石油蘭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機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對有機廠苯胺裝置進行檢修,在對裝置內物料進行置換后,開始裝置的清掃和檢修作業,檢修作業人員在苯胺裝置廢酸回收單元內進行粉刷作業過程中,廢酸回收單元的苯泄漏,遇現場明火引發火災。
遼寧撫順石化乙烯化工公司“5·16”較大爆炸事故
1997年5月16日,遼寧撫順石化乙烯化工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重傷、27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2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環氧乙烷裝置發生故障,排出大量可燃工藝循環氣,氣體順風飄向空氣分離裝置,空氣分離裝置吸入口沒有實行嚴格的質量監控,致使大量甲烷、乙烯氣體被壓縮機吸入空氣分離裝置,與液氧發生反應引起爆炸。
新疆獨山子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5·7”較大閃爆事故
1988年5月7日,新疆獨山子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發生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煉油廠供排水車間按廠大修計劃將二循環水工段污水提升泵房隔油池中的污水抽到集水池中,電工到隔油池為潛水泵接電,隔油池的污水含大量輕質油組分,隨外界氣溫升高,可燃氣體揮發量增多并集聚,連續抽水作業兩天后,池內液面下降,空氣涌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作業人員在帶電情況下提泵,導致電纜打火,爆炸性混合氣體發生爆炸。
煤化工
四川廣元天森煤化公司“5·2”較大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日,四川廣元天森煤化公司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6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組織3名施工人員對隔油沉淀池(長20米、寬10米、高3.5米,上加蓋彩鋼板)加裝排水泵,在未辦理動火作業票證的情況下使用電弧焊機對隔油沉淀池蓋板實施焊接作業時,火星從隔油沉淀池觀察孔掉入池內,引燃油氣混合物導致爆炸。
精細化工
山東聊城魯西化工“5·1”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2023年5月1日8時36分許,山東聊城魯西化工雙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號雙氧水裝置發生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445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在抽吸成品罐內70%雙氧水表面漂浮的少量工作液至工作液配制釜時,大量抽入了70%雙氧水;工作液配制釜內原存有的氧化液、工作液(從地溝回收)中含有氧化鋁粉末、鈀催化劑粉末、灰塵等雜質;這些雜質引起高濃度雙氧水分解放熱,導致釜內溫度升高、雙氧水分解加速、壓力升高,最終引發高濃度雙氧水發生劇烈分解爆炸、高濃度雙氧水與工作液體系發生劇烈凝聚相爆炸,造成工作液配制釜粉碎性解體。
山東淄博寶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8”較大爆炸事故
2011年5月28日,山東淄博寶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5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甲烷車間精餾工段粗品精餾過程中,在蒸餾罐中投入原料時,未加入低沸點物,且蒸餾時間過長,精餾罐處于低液位狀態,在罐內壁形成較多固體殘留物。在精餾罐持續加熱條件下,精餾罐壁面固體殘留物發生熱分解而爆炸,引發罐內氣體和殘留液體爆炸燃燒。
江蘇江陰松橋化工廠“5·18”較大火災事故
1995車5月18日,江蘇江陰松橋化工廠在生產對硝基苯甲酸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0.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發現氧化釜攪拌器轉動軸密封填料處有泄漏后,生產副廠長指揮工人用扳手對螺栓進行緊固,但并未成功,反而導致泄漏更加嚴重,釜內物料(其成分主要是醋酸)從泄漏處大量噴出,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到金屬撞擊火花發生爆燃,形成大火。
有機化工
江西九江金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5·23”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23年5月23日,江西九江金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裂解車間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01裂解車間4#裂解爐自2023年5月13日停機后,一直處于相對封閉狀態,裂解產生的一氧化碳(略輕于空氣)在爐內聚集。5月23日,1名操作人員違規進入4#裂解爐內作業,發生一氧化碳中毒,裂解車間晚班班長和車間負責人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進入爐內施救,3人均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山西運城圣奧化工有限公司“5·31”較大爆炸事故
2022年5月31日,山西運城圣奧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車間內平面布置存在重大缺陷,在甲類車間內設置有地下水池、管溝,切割作業過程中濺落的火花,引起管溝及密閉地下池中可燃氣體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性氣體燃爆。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5·11”較大爆炸事故
2007年5月11日,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TDI車間硝化裝置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0人受傷,附近村莊幾千名群眾疏散轉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TDI車間一硝化系統在處理系統異常時,因補酸操作過程中硝酸過量,甲苯投料后,導致一硝化系統發生過硝化反應,生成二硝基甲苯和三硝基甲苯(TNT)。過硝化反應放出大量的熱導致靜態分離器溫度升高而失去正常的分離作用,有機相和無機相發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儲槽和廢酸儲罐并繼續反應,靜態分離器和儲槽溫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溫下發生爆炸,并引發甲苯儲罐起火爆炸。
重慶長壽化工總廠污水池“5·4”重大爆炸事故
1987年5月4日,重慶長壽化工總廠污水處理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1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未辦理動火作業手續的情況下,電話請示公司副經理得到口頭許可后,開始對污水處理分流槽管線法蘭實施焊接作業。焊接火花引燃了分流槽內的易燃物,引起大火,繼而導致污水處理池內的乙烯基乙炔、乙醛、乙炔等易燃氣體發生爆炸。
無機化工
山西晉城陽城縣瑞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16”較大中毒事故
2015年5月16日,山西晉城瑞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中毒事故,造成8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處置冷卻池內二硫化碳冷卻管線泄漏時,在未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未佩戴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進入冷卻池內實施維修,導致中毒暈倒(焦炭與硫磺反應生成二硫化碳氣體,副產硫化氫,兩者在冷卻池冷凝過程中同時存在),其他人員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
山東德州石油化工廠“5·9”液氯鋼瓶較大爆炸事故
1985年5月9日,山東德州石油化工廠發生液氯鋼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發時化工廠電解車間液氯工段已充裝6只0.5噸的液氯鋼瓶,當第7只鋼瓶即將充裝完畢時,鋼瓶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的氣瓶是工廠1984年購入的舊氣瓶,在充裝液氯前,操作工曾發現瓶內流出無色透明的粘稠液體,但未引起重視,將氣瓶推到液氯充裝平臺上放置,隨后被誤充入液氯。由于瓶內殘存的芳香烴(事故后查明無色透明的粘稠液體為芳香烴)與液氯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產生高溫高壓,導致氣瓶超壓爆炸。
醫藥
江西吉安淦輝醫藥化工有限公司“5·8”較大爆炸事故
2007年5月8日,江西吉安淦輝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縮合車間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作業人員操作不當(關閉冷卻閘閥,反應釜溫度升高)致使反應激烈,導致釜內物料(鄰硝基甲苯和甲酸乙酯混合液)溫度驟然升高,反應失控產生沖料,加之工藝裝置未設置超溫聯鎖裝置和處理反應釜沖料的安全設施,導致大量易燃易爆物質在噴出后發生燃燒爆炸。
山東菏澤科達藥物化工有限公司“5·27”較大爆炸事故
2005年5月27日,山東菏澤科達藥物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試生產醫藥中間體過程中,西車間4號反應釜進行低溫硝化時,因操作工加料過快和換熱不及時,造成釜內超溫,使反應釜內硝化物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最終導致爆炸。
化肥
山西呂梁炫釜肥業有限公司“5·18”導熱油爐爆燃較大事故
2022年5月18日,山西呂梁炫釜肥業有限公司發生導熱油爐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單位違規修理導熱油爐燃燒器,氣動球閥選型錯誤,氣動執行器將球閥打開后無法關閉,在燃燒器吹掃階段爐膛內空氣和燃氣混合比達到爆炸極限,當程序控制器運行至點火位時引起爐膛燃爆。
安徽阜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5·11”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22年5月11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氣化車間渣鎖斗檢修作業中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6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渣鎖斗內通風不徹底,相關作業人員未認真落實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在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證時,取樣人員未按照有關要求取樣,未能檢測出渣鎖斗底部二氧化碳氣體濃度超標,作業人員進入渣鎖斗作業未落實有關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確認人亦未對照安全措施進行逐一確認,造成人員窒息死亡。
內蒙古呼倫貝爾金新化工有限公司“5·15”較大窒息事故
2012年5月15日,內蒙古呼倫貝爾陳巴爾虎旗工業園區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窒息事故,導致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制氣車間5名工人在2號氣化爐激冷室進行排渣孔擴孔作業過程中,1名工人在受限空間內發生氮氣窒息,其余4人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開展施救,最終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河北宣化化肥廠“5·20”換熱器較大爆炸事故
1994年5月20日,河北宣化化肥廠凈化車間變換工段換熱器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13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換熱器管內介質對管道的化學腐蝕、氣體沖刷等,導致管道局部嚴重減薄泄漏,換熱器入口處丁字形管突然爆裂,大量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混合氣體高速噴瀉,被靜電火花引燃,繼而引起空間氣體爆炸。
農藥
山東德州農藥廠“5·24”較大中毒事故
1994年5月24日,山東德州農藥廠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生產過程中,用堿液吸收硫化氫,因操作工誤操作,堿液倒流入緩沖罐,后操作工再次誤操作,打開緩沖罐底部閥門放出堿液,硫化氫逸出,造成多人中毒。
其他
河北滄州利興特種橡膠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氣較大中毒事故
2017年5月13日,河北滄州利興特種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發生氯氣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入院治療。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按安全設施設計要求使用液氯鋼瓶,非法使用液氯儲罐,違法改造特種設備,違規在液氯壓力管道上加裝電加熱圈,致使壓力管道管壁在高溫環境下腐蝕加速而變薄,最終不能承受管內壓力,發生破裂,造成液氯大量泄漏。
(二)國外事故
印度LG聚合物有限公司苯乙烯重大泄漏事故
2020年5月7日,位于印度安得拉邦維沙卡帕特南市的LG聚合物有限公司發生苯乙烯泄漏事故,造成13人死亡、5000余人感到身體不適。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裝置停工一個多月,正在準備開車時,由于當地氣溫高,2000噸容量儲罐內的苯乙烯自聚放熱,造成儲罐內溫度持續升高,苯乙烯汽化排出。由于泄漏發生在凌晨,無人及時處置,加之當地無風,導致苯乙烯蒸汽緩慢沿地面擴散至周邊兩公里的地方,且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距離工廠最近的居民區僅有250米),造成多人中毒。
尼日利亞拉各斯市輸油管道特別重大爆炸事故
2008年5月15日,尼日利亞拉各斯市伊杰岡一處輸油管道因推土機施工不當破裂泄漏,泄漏的燃油起火并引發爆炸,造成100多人死亡、數十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伊杰岡進行修路施工的一輛重型推土機不慎將埋在地下的輸油管道撞裂,燃油隨即泄漏引發大火并發生爆炸,大火殃及附近的一所小學和其他建筑,至少15座房屋、20輛汽車被燒毀。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殼牌Norco煉油廠特別重大爆炸事故
1988年5月5日,美國路易斯安那州諾科市殼牌Norco煉油廠催化裂化裝置(CCU)發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48人受傷,附近社區4500多名居民被疏散,事故損失高達7億美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脫丙烷塔一條直徑200毫米輸氣管線發生腐蝕并泄漏,在大約30秒內釋放約7700公斤的烴類蒸氣。點火源可能是該裝置的加熱爐,爆炸模擬表明爆炸中心位于脫丙烷裝置和CCU控制室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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