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
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為充分調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雙方積極性,提升從業人員愛企如家的強烈安全意識,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地落實,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總體要求,推動建立完善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自覺主動、動態性開展事故隱患自查自糾,構筑安全生產領域的“人民防線”。
2025年6月底前,推動煤礦、非煤礦山、石油天然氣開采、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含道路、鐵路、民航、水上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氣、漁業船舶、工貿、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實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2025年底前,推動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實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二、主要任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要重點突出以下方面:
(一)明確報告內容。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重點報告以下情況:
1.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從業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不執行安全生產指令、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相應資質人員作業等。
2.設施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包括未按相關規范標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篡改、隱瞞、銷毀相關數據、信息等。
3.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業場所未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或許可,對作業場所風險評估不足,未對作業場所進行風險監測并設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對作業場所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其他危險作業,未按規定落實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規定排查整治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未建立和落實本單位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未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開展應急演練;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轉包和違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等。
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報告事故隱患的同時,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本意見中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和被派遣勞動者。
(二)明晰報告途徑。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明確受理從業人員報告事故隱患的單位和人員,靈活采用微信小程序、電話、電子郵箱等多種受理方式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員公示,簡化報告程序、暢通報告渠道,讓從業人員清楚“向誰報告、怎樣報告”。
(三)認真核查整改。對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與報告人員溝通、商研并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要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臺賬實行閉環管理,切實做到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密防范事故發生。
(四)落實獎勵資金。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落實從業人員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
(五)及時實施獎勵。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獎勵,要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鼓勵“小隱患小獎,大隱患大獎”,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
(六)加強正向激勵。加強生產經營單位報告事故隱患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結合實際,對事故隱患報告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推動在業績考核、評優評先及人員獎勵、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強化激勵引導。
(七)注重結果運用。注重加強對從業人員報告隱患情況的分析,舉一反三研判現場管理、責任落實、設備設施、工藝技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八)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工作的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強化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對本單位、本崗位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的辨識能力。
三、推動措施
廣大從業人員處于生產經營活動的第一線,具有第一時間發現報告事故隱患的便利條件和優勢。實行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內部處理,內部問題、內部解決,有利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與從業人員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及時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隱患。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把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作為新時代加強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創新性、改革性舉措,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推動力度。自2025年起,將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情況和實施效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抓好本行業領域實施工作,加強督促指導和統計分析,注重示范帶動,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