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今年以來
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有關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函〔2024〕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以來,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呈多發態勢,已發生4起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38人受傷,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8月31日,山西省呂梁市山西東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精工)熔鑄車間發生鋁液遇水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0人受傷;7月26日,河南省商丘市河南中瑞有色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瑞有色)深井鑄造車間發生鋁液遇水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4人受傷;7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奮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奮安鋁業)熔鑄車間發生鋁液遇水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2月18日,江蘇省南通市亞太輕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輕合金)熔煉車間發生鋁液遇水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傷。這些事故社會影響大,傷亡人數多,險些釀成重大事故,教訓十分深刻,集中暴露出企業安全管理和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方面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重生產輕安全。有的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在發現設備出現異常,未徹底排查和完全修復的情況下,繼續帶病運行、冒險蠻干,導致事故發生。東南精工“8·31”事故發生前,冷卻水泵繼電器多次斷電跳閘,企業沒有徹底查明跳閘原因、消除故障,繼續組織生產,導致冷卻水斷流,大量鋁液未冷卻結晶流入鑄造井,遇水發生爆炸。
二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2020年以來應急管理部持續開展鋁加工(深井鑄造)行業專項整治,反復強調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學習、定期排查重大事故隱患,但仍有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不重視、不落實,排查治理走過場,重大事故隱患依然存在。中瑞有色“7·26”事故是由于企業沒有及時排查發現鋼絲繩不合格的重大事故隱患,鑄造過程中鋼絲繩斷裂導致引錠盤失穩傾斜,鋁液進入鑄造井發生爆炸。東南精工“8·31”事故暴露出企業存在鑄造過程冷卻水溫度、壓力監測報警失效,以及快速切斷閥、傾動式保溫爐回傾控制未聯鎖等重大事故隱患。
三是企業違規、員工違章問題突出,作業現場管理混亂。有的違章表面看是員工的問題,實際是企業領導不重視安全、存在僥幸和麻痹心理,默許員工違規作業,甚至是違章指揮的后果。亞太輕合金“2·18”事故中,員工違規使用金屬棒插入引錠盤與模盤之間撬動輔助分離,當引錠盤與模盤瞬間脫離后,失去支撐的引錠盤快速下降,模盤內大量鋁液來不及冷卻結晶就進入深井中,至事故發生時違章作業已長達數月、多達上百次;奮安鋁業“7·9”事故是由于企業違反作業規程,鑄造工擅自加快鑄造速度,造成鋁液冷卻不及時,遇水發生爆炸。
四是工藝布局不合理,擴大事故傷亡。不少企業為方便生產,鑄造車間除鑄造工序外,布設了鋸切、熱處理、檢化驗等多個工序,現場同時作業人數多達十余人。因鋁液遇水爆炸威力巨大,往往波及鑄造核心區域外其他工序員工。亞太輕合金、中瑞有色、東南精工事故均造成鑄造工序外的大量人員受傷。
五是監管執法不精準,隱患整改未閉環。上述企業均接受過多輪次監管執法但仍發生事故,暴露出執法人員存在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把握不準、執法檢查未嚴格閉環等問題。同時還存在基層監管部門對工貿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應用推動力度不夠、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嚴格安全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要高度重視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安全風險,在制定產業規劃、布局時,嚴格企業準入門檻,統一建設的工業廠房須滿足先進裝備安裝和使用要求。嚴格金屬冶煉企業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要求企業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新(改、擴)建項目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設施設計,堅決不予批準。嚴禁新(改、擴)建項目使用固定式澆鑄爐和鋼絲繩提升鑄造機。督促企業在新工藝、新裝備投入使用前,以及新產品量產前,充分辨識安全風險,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先小批量生產,設備、工藝成熟穩定后再規?;慨a,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整改不生產,關鍵設備不確認不生產。
二要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督促企業優化工藝布置,單獨設置鑄造車間或在鑄造區域采取防爆墻等硬隔離措施;加強源頭管控,確保采購質量合格、滿足安全條件的澆鑄爐、鑄造機等生產設備;充分評估論證設備生產能力,不得盲目追求大模盤、多支數。鼓勵使用本質安全水平高、自動化程度高、現場作業人數少的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設施。督促使用鋼絲繩提升鑄造機的企業,鋼芯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得低于5.6,卷揚系統設置抱閘裝置,并具備機械自鎖功能。使用液壓缸提升鑄造機的企業,確保澆鑄過程中液壓頂板與引錠盤支架硬連接完好有效。督促企業嚴格保障鑄造冷卻需求,科學設定冷卻水池容量并保證清潔水質;增加結晶器冷卻水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報警信號與鑄造機升降平臺下降聯鎖,確保鑄造作業異常時自動停止鑄造。
三要強化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應急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擔負起安全第一責任,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作為全員安全培訓的重點,突出抓好鑄造崗位員工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使其熟悉熔鑄作業安全風險,掌握冷卻水異常處置等應急技能。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學習研究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對標對表開展排查整治;通過現場抽查、查看監控等方式,掌握鑄造作業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員工“三違”問題;建立和完善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公開舉報渠道,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問題隱患,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加強鑄造作業現場管理。督促企業確保關鍵設備設施合格有效,各項聯鎖裝置可靠運行;加強對冷卻水流量和溫度、鑄造速度、鋁液溫度等關鍵參數的監測監控;合理設置應急水源,確保滿足應急水壓力、流量和時間等要求。督促企業結合生產實際,確定鑄造崗位員工數量、責任分工并嚴格落實;加強對熔煉和鑄造過程中員工在班在崗情況的執法檢查,規范作業行為,嚴禁脫崗、睡崗、串崗,嚴禁鑄造期間無關人員進入車間。
五要確保監測監控有效可用。及時部署工貿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推動企業盡快具備數據接入條件,按時間要求上線入網。督促企業每次鑄造作業前必須試驗安全聯鎖裝置,確保流量計、液位計、快速切斷閥、緊急排放閥等完好有效;監測報警和安全聯鎖數據存儲應不少于一個月,嚴禁關閉或者通過設置不合理報警參數值、延遲動作時間等方式變相屏蔽監測報警和安全聯鎖。
六要強化現場處置和應急演練。督促企業編制符合實際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提升從業人員現場應急處置、避險逃生能力,每半年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并做好演練評估和整改。督促企業突出抓好現場異常情況處置,發現漏鋁、冷卻水斷流、鋁液燙傷鋼絲繩、引錠盤與模盤不能自然分離等異常工況,必須果斷停止生產,無法處置時,及時撤人。
請各地迅速將以上要求通知到轄區所有相關類型企業,并強化安全監管執法,督促企業對照自查、落實到位。對本行政區域內鋁產業集中地區和企業進行摸底,掌握規模、設備水平、產品類型、人員數量等基本信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要求,持續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針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盡責情況、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問題,以及大模盤、多支數、長鑄棒重點企業,開展重點執法檢查;通過現場執法檢查、回看鑄造作業錄像、開展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線上巡查等方式,推動企業規范作業行為、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生的典型事故掛牌督辦和提級調查;已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抓緊完成事故調查,及時通報警示,推動全行業吸取事故教訓。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