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日前印發《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應急管理部調查統計司司長李豪文8月2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意見明確了內部報告的重點內容、核查處理的工作流程方式、獎勵資金的來源和保障措施,并提出2025年底前,生產經營單位將建立并實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8月20日,應急管理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華社發(楊佳攝)
近年來,一些企業開展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形成了對事故隱患從發現報告到核查消除、獎勵推動的良性循環機制。李豪文表示,意見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這是調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積極性,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地落實,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發生的重要舉措。
據悉,不同于以往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機制,此項機制推動內部問題內部解決,內部矛盾內部化解,企業避免了被舉報,又保證了生產安全。同時企業給予員工獎勵和榮譽,鼓勵員工內部報告,能有效消除員工的顧慮,還一定程度上解決監管盲點問題。
“目前已有法治化的部門執法監督、社會化的群眾舉報監督、市場化的保險機構監督,再加上這一企業化的員工報告監督,總的來看,相關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基本建立起來。”李豪文表示,接下來要統一思想認識、優化安全監管方式、加強監督考核、抓好示范牽引等,整體推動該項機制落地見效。(記者周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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