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推進安全生產
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安健〔2017〕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精神,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進一步強化職業健康監管,提高監管實效,現就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以下簡稱一體化監管執法)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一)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是強化職業健康監管、保護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現實需要。職業健康工作事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家庭幸福,事關經濟社會和勞動力資源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健康中國”宏偉目標的實現,既是重大的民生問題,也是重大的社會問題。實施一體化監管執法,是現階段解決職業健康監管任務量大面廣、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的有效途徑,是保護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現實需要。
(二)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是優化資源配置、落實簡政放權的必然要求。通過一體化監管執法,可以進一步優化安全監管部門的資源配置,實現同類事項綜合執法,避免對企業的重復執法、多頭監管,減輕企業負擔,是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目標的必然要求。
(三)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是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強化職業健康監管是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重要內容,是解決安全生產工作深層次問題的重要舉措。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能夠進一步理順職業健康監管體制機制,推動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有效落實,提升職業健康監管效能,有效遏制職業病高發態勢。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以強化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為目標,建立完善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和職責明晰、協調有序、執法規范、運行高效的工作機制,實現對同類事項綜合執法,提高監管實效,全面履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權益,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有序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是一個長期漸進過程,涉及到法制、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問題,要堅持“科學、合理、高效”原則,根據各地實際,積極穩妥,有序推進,不搞“一刀切”,對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有利的要先行先試,條件不成熟的可以分步實施。
2.問題導向,務求實效。要著力解決職業健康監管量大面廣、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等問題,突出重點,科學統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力量,避免多頭監管、重復執法,講究實際,注重實效。
3.堅持底線,強化監管。把強化職業健康監管作為一體化監管執法改革的基本出發點,不斷完善一體化監管執法的方式方法,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執法檢查一體化。在安全生產大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和建設項目“三同時”檢查等工作中,將職業健康作為一項必要內容,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
(二)推進風險管控一體化。樹立“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就是隱患”的理念,將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和治理納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中,做到職業病危害風險與安全生產風險管控一體化。
(三)推進標準化建設一體化。將職業健康相關指標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職業健康達標方可通過標準化評審,實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雙達標”。
(四)推進宣傳教育培訓一體化。將職業健康作為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宣傳安全生產時一并宣傳職業健康;整合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教材、大綱,實施同步培訓考核。
(五)推進技術服務一體化。支持、鼓勵現有的安全生產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和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通過專業人才引進、設備設施購置、資源整合等措施,拓展服務范圍,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
(六)推進巡查考核一體化。將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巡查和責任考核內容,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對各地區職業健康工作的巡查和考核,推動職業健康監管責任的有效落實。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體化監管執法涉及監管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分工調整以及工作方式的轉變,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積極推進一體化監管執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指導協調,確保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順利推進。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探索,研究制定本地區一體化監管執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要求,并認真抓好落實。要對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及時總結分析,對在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并及時向上級監管部門請示匯報。
(三)做好業務培訓。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政策性、專業性強,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法律法規、執法程序、專業知識以及執法實務為重點,加強對監管人員的職業健康監管業務培訓,使其做到依法監管、科學監管。
(四)強化監督檢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適時對本指導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通報,總結推廣各地區在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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